新密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侯振东请求辞去新密市第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新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侯振东辞去新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侯振东的新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新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1年4月22日
主办:新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新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71-69822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