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芳等10名同志辞去新密市
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决定
根据李芳等10名同志的辞呈,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李芳、李婷、许东凡、李霞、李福安、陈国敏、罗超红、秦红霞、王幸、尚书亚等10名同志辞去新密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主办:新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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