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7月31日新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新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王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经过审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规范审计监督范围,强化支出预算执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规范财政管理、防控风险等方面的作用;要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将整改情况于11月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要注重审计成果运用,分析研判,建章立制,确保财政资金依法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