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和第50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日期:
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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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研究,定于10月下旬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和11月下旬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主任会议议题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创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常委会会议议题
1、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表决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3、听取、表决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报告;
4、听取、表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任会议参加人员
1、出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
2、列席人员:市人民政府主管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负责人,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
(二)常委会会议参加人员
1、出席人员: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市人民政府主管就业、旅游工作的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景区)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负责人、各工委兼职委员,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邀请的部分郑州市、新密市人大代表。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将第50次主任会议报告材料打印25份于10月27日前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报告材料应打印130份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有关工作委员会要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3、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市人民检察院,要根据要求,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会前的各项调研、视察、检查工作;
4、出席、列席人员做好与会准备;
5、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新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