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东的提请,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任命: 刘颖魁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志伟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雷蜜的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韩志军的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冯彬喜的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建成的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新密市人大常委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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