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任命:
李向阳任新密市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贾松峰任新密市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王世忠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王俊峰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朱颖军任新密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许智军任新密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聪会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马振伟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高朝阳任新密市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庭长;
李勇任新密市人民法院超化人民法庭庭长;
肖川任新密市人民法院米村人民法庭庭长;
栾猛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曲梁人民法庭庭长;
马玲任新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黄艳玲任新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建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庭副庭长;
余照利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二庭副庭长;
冯俊敏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二庭副庭长;
楚永超任新密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潘雪涛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韩新远任请新密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李桂玲任新密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马秀玲任新密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厉永军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梁会刚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翟江涛任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王华超任新密市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吕改丽任新密市人民法院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于猛任新密市人民法院苟堂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双博任新密市人民法院大隗人民法庭副庭长;
姚兰任新密市人民法院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
杨世俊任新密市人民法院刘寨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栾猛新密市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肖川新密市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于冠军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王林业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尚超峰新密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改凤新密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段占奎新密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卢俊杰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王冠甫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王建生新密市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曲继峰新密市人民法院超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俊长新密市人民法院米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聪会新密市人民法院曲梁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世忠新密市人民法院牛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俊峰新密市人民法院岳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高朝阳新密市人民法院苟堂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贾松峰新密市人民法院大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马振伟新密市人民法院刘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潘雪涛新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勇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于猛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双博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建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华超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冯俊敏新密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马玲新密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世俊新密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黄艳玲新密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韩新远新密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余照利新密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梁会刚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楚永超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厉永军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吕改丽新密市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姚兰新密市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桂玲新密市人民法院超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马秀玲新密市人民法院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翟江涛新密市人民法院大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新密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