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评选2018年度“人民满意公仆”和“人民
满意的公仆单位”的决定
(2018年7月31日新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表彰先进,鼓舞干劲,弘扬正能量,增强公仆意识,有力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在“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单位开展评选2018年度“人民满意公仆”和“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活动。
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切实把评选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与提高队伍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事业发展有机结合,积极参与“人民满意公仆”和“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评选活动。同时,各级人大代表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广泛征求选民意见,履行好代表职责,支持好监督好评选工作,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反映人民意愿,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贡献力量。